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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温度,在刚柔并济间传递

  发布时间:2026-03-12 10:30:46


  “小超市卖两桶过期方便面被罚1万元”“商家售360元过期茶叶被罚5万元”——这些曾引发社会热议的案例,刺痛的不只是涉案企业和家庭,更拷问着执法的尺度与温度。在“十五五”开局之年的全国两会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句金句,因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一组组数据,变得更加具体、更加温暖。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执法更不该是简单的“一罚了之”。今年最高法工作报告亮出的数据令人振奋:纠正涉企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认定69件已诉案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再审改判6家企业、12名企业经营者无罪。
  367,这可不是个冷冰冰的数字。它意味着367个市场主体卸下了“不该扛的重担”,367个家庭保住了生计和希望。正如全国人大代表刘文峰所言,过去有些行政执法“一罚了之”,企业即便申诉成功,损失也已不可挽回。如今,人民法院加强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审查,成为纠治“小过重罚”的“复轨器”。从“重罚了之”到“过罚相当”,改变的不仅是罚款金额,更是执法的理念和温度。
  如果说规范涉企执法是法治的“刚性”,那么民生领域的行政审判则尽显法治的“柔情”。
  食品安全领域,“四个最严”从政策语言转化为裁判规则。江西法院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责任人从重处罚,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这是对群众“舌尖安全”的硬核守护。
  而在新就业形态领域,4.2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类案件,同比上升23%——这组数据背后,是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群体的权益保障新课题。人民法院以“如我在诉”的意识,依法认定工伤、职业伤害,让奔波在城市街头的劳动者感受到:法治的温度,就在他们身边。
  还有云南法院针对酒吧非法招用未成年人问题发出的司法建议,不是简单的一纸文书,而是对下一代健康成长的深切关怀。正如代表所言,法治宣传不能只摆展板、发手册,更要把庭审搬到村口、把维权案例讲到园区。
  监督是为了更好的支持,制约是为了实现善治。2025年,行政案件上诉率、申请再审率同比分别下降3.6%、2.6%。这“一升两降”的背后,是更多争议在基层、在初始阶段得到实质性化解。
  一个典型案例让人印象深刻:某网店因打出“摆放花木可以辟邪镇宅”的广告面临高额罚单。在“3+N”机制推动下,法院与行政机关沟通研判,认定在没有充分审查社会危害程度的情况下给予顶格处罚,属于“小过重罚”。最终,不是等着法院判决,而是行政机关主动启动自我纠正程序,重新作出数额适当的处罚。
  从“等着法院判”到“自己主动改”,这一转变,正是法治从“文本”走向“实践”、从“刚性”走向“刚柔并济”的生动注脚。
  367个纠偏案例,是对市场主体的郑重承诺;4.2万件民生案件,是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回应。规范涉企执法,是为企业发展卸下不该扛的重担;守护民生权益,是为群众生活撑起遮风挡雨的伞。
  在“十五五”开局之年,法治中国的根基正在每一个公正审理的案件中、每一个市场主体的真切感受中、每一个普通人的笑容中,变得更加坚如磐石。
  因为,法治最好的营商环境,不仅有刚性的规则,更有温暖的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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