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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石头摔伤之后......

  发布时间:2026-04-10 09:30:36


“这活我包给别人了,跟我不相干。”焦某的一句话,让摔成十级伤残的杜某犯了难,到底该找谁赔偿?4月9日,鲁山县法院瓦屋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杜某受雇为焦某垒砌屋后墙体,搬石头时不慎摔倒致骨折,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杜某在找焦某协商赔偿时,焦某却称该活已承包给第三人李某。杜某无奈之下,将其诉至法院。

杜某与焦某之间的法律关系,直接关系到责任怎么分、赔偿怎么算。可这一事实在开庭前一直难以核实,合议庭便决定先去现场实地勘验。在瓦屋法庭庭长杨海会的带领下,两名人民陪审员一同参与。他们深入作业现场,仔细查看环境条件、设施布置及相关痕迹,并就地询问当事人,还原事发经过。人民陪审员结合自身社会经验,就现场细节向各方提问,协助法官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


现场勘验结束后,合议庭返回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审判长引导各方举证、质证和辩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两名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庭审,协助合议庭全面掌握案情,使事实认定更加清晰可靠。整个庭审程序规范有序,当事人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下一步,鲁山县法院将持续深化“现场勘验+人民陪审”的事实查明机制,主动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纠纷发生的第一线,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贴近群众、了解民情的优势,不断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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