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鲁山县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工作推进会在鲁山法院三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晓飞、县法院院长李俊峰出席会议,县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法院执行局部门负责人、10个涉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马国奇主持。
会上,李俊峰传达了省、市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专项积案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实施方案,对下一步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晓飞对清理工作提出要求,并做了重要讲话。
张晓飞在会上强调:一是各涉案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到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认识到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的现实危害,把积案清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采取有力措施,想尽一切办法筹措资金,积极与法院和申请执行人沟通、联系;对于欠款数额不大,解决相对容易的案件,应优先处理;对于时间长、数额大,一次性彻底解决有困难的,要与申请执行人积极沟通,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分批分期偿还,努力完成活动目标任务。二是县委将党政机关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党政机关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的通报制度和协调解决机制,领导小组要及时将清欠工作情况通报同级党委、政府、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并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化解积案,推动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人民法院要每月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专项积案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对清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报告,争取领导支持,积极推动执行积案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