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24日召开的鲁山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鲁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峰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所作的2011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报告获高票通过。
2011年以来,鲁山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372件,执结969件(其中非诉执行案件94件,执结89件),执行标的金额3120万元,执结率为71%,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鲁山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坚持和谐执行、能动执行,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适时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清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活动”、“执行攻坚月活动”、“集中曝光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活动”和“涉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专项积案清理工作活动”。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认真执行财产申报制度和悬赏举报制度,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威慑力,依法采取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等强制措施,努力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该院建立了绿色通道,对涉及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案件的执结率和到位率,尽最大努力帮助弱势群体依法实现债权。2011年以来,共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件,追回资金239万元。
在谈到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时,院长李俊峰表示: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执行工作效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执行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确保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争取各方支持,巩固执行工作成果;不断开创执行工作的新局面。
各位委员在讨论中认为,县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职能,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面推进执行改革,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大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执行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