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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大队成功执行和解一起借款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09-07-30 09:43:02


    7月21日下午,在县法院党组成员、法警大队长温克冰的办公室内,一位五十多岁的中年人紧紧地握住大队长温克冰的手说:“谢谢你们,让我去了一个多年的心病,现在,我们相处的也融洽多了”。这是“调解年”活动开展以来法警大队成功执行和解的又一起执行案件。
    今年2月,法警大队在执行一起借款纠纷案件时,发现申请人沈某某、被执行人殷某某情绪都比较激动,言辞激烈。党组成员温克冰决定亲自参与执行,经了解得知,申请人沈某某系被告殷某某的妹夫。2002年3月,被执行人殷某某因生意需要向申请人沈某某借款86700元,后因种种原因,时隔6年未能偿还,引起诉讼。双方因本案多年纠缠,相互之间怨气较大。得知这样的情况后,执行干警多次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接触联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动员沈某某之妻、殷某某的妹妹殷某对双方进行劝解,温克冰又利用自己家属与申请人沈某某同在一个单位工作的便利,多次耐心细致的进行调解,2009年7月21日,在温克冰同志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殷某某同意将自己位于路边的两间房子先让申请人沈某某使用或直接抵偿给申请人,沈某某也表示接受。
                                                  

文章出处:鲁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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