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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庭审安全保障

  发布时间:2012-11-20 11:00:44


    鲁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庭审安全保障工作,就最高院通报发生脱逃事件的原因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结合本院实际,针对在值庭、押解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庭审安全,杜绝各类事件发生。

    一是加强领导,部署周密。成立了主管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就如何加强庭审、押解警务工作,从提审到开庭宣判每个环节,从严要求,部署得当,保障有力,杜绝发生脱逃、犯人自残等事件发生。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处突能力。组织法警继续深入学习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以增强体能为基础,提高实战技能为导向,切实提高司法警察保障审判和执行安全、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是加强责任心,提高安全意识。 强调要求司法警察在提押、看管、值庭等各个环节上严格遵守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要求,严禁人犯脱离看管视线,严禁法警单独执勤。增设流动哨,在法庭内外不间断巡逻,提高值庭防范能力,防止被告人逃脱。

    四是加强装备检查,保证安保设施正常运行。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本院刑事审判法庭、羁押室、被告人通道、囚车、安检设备等装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堵塞漏洞。

责任编辑:杨海会    

文章出处:鲁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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