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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聘任十四位廉政监督员

  发布时间:2012-12-05 17:58:18




    12月5日,鲁山法院举行党风廉政监督员聘任仪式。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曹高升主持仪式,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继五宣读了聘任文件,院长李俊峰为廉政监督员颁发聘书,并作重要讲话。全体党组成员和部分法官参加了聘任仪式。

    为保障人民法院严肃、文明执法,实现公平正义,强化法院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鲁山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行业选任14位党风廉政监督员。这是鲁山法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防控体系的重要举措。

    李俊峰在讲话中介绍了法院机构设置、法官队伍的基本情况和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

    李院长说,实践使我们深切地体验到,法院的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我们在强化监督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制定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保证“廉政监督员”开展工作,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经法院党组研究,授予“廉政监督员”如下权利:一是当面制止或者以口头、电话、书面等形式向院领导或上级法院检举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吃请、收礼、受贿等不廉洁行为及违反“五条禁令”、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二是制止或检举干警耍特权、欺压群众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三是向法院领导检举干警以权谋私,违法办案或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四是对法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在监督的同时,也请各位监督员一如既往地关注并支持法院的工作,为营建法院良好的执法条件和执法氛围。

    聘任仪式上,县监察局副局长张世勇代表监督员作了表态发言。仪式结束,监督员在李院长的陪同下参观了法院的廉政文化建设。

责任编辑:杨海会    

文章出处:鲁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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