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鲁山县人民法院始终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服务宗旨,严格落实省院相关精神,把教育、医疗和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着力从简便立案、快速审理、强化执行三个方面下功夫。尤其是农民工工资案件,鲁山县人民法院快审快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确保了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力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树立了法院公正、为民、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鲁山县人民法院在院长李俊峰的带领下,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案件领导小组,加大对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沟通,尤其是对涉及到重大群体性和突发性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李院长还会亲自过问。长期的高压高打态势,鲁山县人民法院逐渐形成了一套完善有序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处理制度,提高了司法效率,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在立案环节,鲁山法院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农民工立案。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立案,并在当天移送业务庭;对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一律缓交或免交诉讼费。
在审理阶段,鲁山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快审快结,确保农民工尽早吃到定心丸。鲁山县人民法院规定对农民工工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15日内开庭,30日内审结;诉讼财产保全方面,考虑到农民工工资是弱势群体,放宽了担保的金额,必要时,法院将主动依照职权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偿还。
执行上,为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实现,鲁山县人民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强化了执行措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当事人,符合司法拘留条件的一律司法拘留;对承包合同之间发包方承包方的扯皮行为以及资金链断裂的工程,法院将责令发包方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以保证农民工的生活所需,并在最短时间通过拍卖、质押、抵押等方式快速筹集资金来兑现农民工工资。
据统计,鲁山县人民法院在农民工工资案件上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审判质量和效率得到了显著提升。2012年农民工工资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比去年缩短了13天,平均执行天数比去年缩短了21天,共执行3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农民工217人,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270多万元,有力的打击了拖欠工资行为,保护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树立了法院公正、为民、廉洁、高效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