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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法警大队被省高院表彰为二星级警队

  发布时间:2013-04-16 10:21:02


    近日,鲁山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被河南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二星级警队”、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大队长马迪辉被平顶山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司法警务工作先进个人。我院在全市法院司法警务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近年来,鲁山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法警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努力推动法警工作再迈上新台阶。一是狠抓警队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用警规定,坚持用制度管人,用规则建警。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严格用警要求,严格文明、依法执勤。二是强化警队配套设施建设。严格按照中院“警队工作岗位目标”要求,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切实配齐配强各种必配、选配警用装备,为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三是提高法警队伍综合素质。坚持“训练强警”,狠抓业务技能培训。工作中要做到手续严、程序严、押解严、看守严、督查严,用规章制度规范履职行为树立良好形象,积极预防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发生。增强履职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对法警工作的需要。

责任编辑:杨海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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