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法院曾艳阳被评为平顶山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
作者:刘志强 发布时间:2013-12-16 14:58:49
近日,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2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鲁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曾艳阳同志荣获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曾艳阳同志,自从进入鲁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后,工作认真负责,并在长期的刑事审判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是在审理重大刑事案件中,十分注重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整治效果的统一,为维护鲁山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平安和谐稳定做出了一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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