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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发布时间:2013-12-19 16:05:24


    亲兄弟之间,作为一家人,本应相亲相爱,可是闫某却趁着酒劲大战其第与弟媳。日前,鲁山县人民法院以闫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 闫某酒后去其二哥闫二某家,因言语不和发生口角,继而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闫某将弟媳孙推倒在地,造成孙书菊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经法医鉴定孙书菊的伤情属轻伤。法院以闫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闫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辩护人辩称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民事部分其家属已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且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根据本案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上。

    据悉,判决已经发生效力,当事人并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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