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艾滋病人用特权 敲诈勒索太荒唐

  发布时间:2014-02-19 19:36:16


    我们国家出于对艾滋病人的保护,对艾滋病人实施免费医疗政策,但梁某竟利用自己艾滋病人身份,让医院给自己开出一些用不着的药品,出卖牟利,损害国家利益。日前,鲁山县人民法院以梁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某系艾滋病患者,按照有关规定,属于免费医疗对象。2011年至案发,被告人梁某在鲁山县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科治疗期间,利用艾滋病患者的特殊身份,以砸门、砸桌子、砸电脑或加害医护人员及家属等手段,多次威胁医护人员,为其多开不合理用药,用于转卖牟利。据统计,自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被告人梁某利用上述手段,从鲁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多开出不合理药物价值234254.22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所举证据来源合法、客观、公正,本院予以采信。鉴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做出上述判决。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