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3月5日上午,市中院召开“保护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动员会后,我院迅速行动,于3月6日上午召开专题党组会,对我院开展此次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会上成立了以院长李俊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立刑事、民事、执行、宣传四个工作小组,并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李俊峰院长讲话要求全院同志特别是院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要站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高度,通过真抓实干、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将保护“三留守”人员权益活动融入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去,切实为“三留守”人员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为他们的权益维护和人身财产安全筑起一道“防火墙”。
鲁山法院通过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共排查出涉及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民事、执行三大类相关案件52 起,已审结的有35起。其中民事案件共24起,已结13起,未结11起。刑事案件10起,已结6起,未结4起。执行案件共18起,已结16起,未结2起。截止目前无涉及此类型的行政案件。
鲁山法院通过开辟专门的诉讼绿色通道、加强涉“三留守”人员执行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确保此专项活动落到实处。自活动开展以来,各工作小组各司其职,活动开展的有条不紊,并取得实效,切实帮助“三留守”人员解决实际问题。
下一步鲁山法院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强化对 “三留守”人员维权工作的宣传引导,积极加强“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合理化建议,使“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的各项好措施转化为具体化的规定、制度和行为规范,严抓不懈,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平安文明鲁山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