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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化赡养难案 化雨春风解八旬老太难题

  发布时间:2014-04-09 10:40:21


    都说养儿能防老,可见子老年人都把儿女当成了生活的最大依靠,但家住鲁山县马楼乡南坡村80岁的张清连老人心中却另有一番滋味:她结过两次婚,有5个孩子,一个个把他们拉扯大并成家立业之后,却没能享受这多子多福的天伦之乐。一直以来,除了大儿子李申和女儿焦琴积极照顾其生活外,其余三个儿子对自己却不管不问。

    2011年8月,年迈的张老太一气之下向鲁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法院经多次调解无效后作出判决:张老太随儿子李某申生活,由李某申负责其生活起居;儿子焦某、焦某根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100元,每月10日前支付;医疗及其他费用每人承担总额的五分之一。案件判决后,情况不但没有好转,甚至张老太还被李某申撵了出来,四处流浪。2012年8月,张老太无奈之下向鲁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经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做调解工作,在2014年春节前夕张老太终于协调张老太的三个儿子解决了她住的问题。

    可事情远还没有结束。2014年3月10日,张老太再次来到法院,声称由于其他几个子女没有按期支付赡养费,她又被李某申赶出了家。县法院执行局长尹鸿涛带领承办法官王国鹏、苏宏伟立即赶到马楼乡南坡村。在村部干部的配合下,顾不上吃饭,赶到李某申家中做思想工作,商讨老人的住宿和生活费问题。多次调解效果依然不理想。此间执行法官从侧面了解到,李某申之所以有这种想法,是感觉自己亏了——明明是大家的母亲,却让他一个人养,其他人也没给过自己任何费用。4月3日,执行法官再次将张老太的两个儿子叫到法院。面对执行法官,李某申的态度还是很强硬。当鲁山法院准备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和罚款时,李某申立刻慌乱了起来。执行法官见状,就又一次趁机对其进行了劝导,李某申一方面感觉法院是要来真格的了,再对抗下去对自己不利,另一方面他也逐步从心里上认识到赡养父母是其应尽的义务。想通了,李某申就心悦诚服地表示愿意按照法院判决书上的内容,按时履行自己的义务,尽一尽孝道。而在一旁的张老太的另一个儿子和儿媳妇也当场做出保证将按时支付老人的生活费。

得到儿子的保证后,张清连老人激动地说,“法官为了我的事劳心又劳力,我真的从心里头感激你们!”至此,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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