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是确保法院安全的第一道关口,鲁山县法院从规范安防的可靠性、规范安检值班制度、规范人性化安检服务、规范文明安检用语等四方面规范安检工作,确保法院安全。
一、规范安防的可靠性。设立专门的安检室,将原来设在综合审判大楼的安检处移至法院西门卫处,确保做到进人必检,消除了安全隐患。使警用器械易于放置及随时取用,同时也改善安检人员的工作环境,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提高。
二、规范安检值班制度。每天配备一名带班干警和两名值班法警对进出法院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值班法警擅自离岗的,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应的责任。监控系统全天24小时开启,法警值班室的值班人员可以随时查看全院各个角落。
三、规范人性化安检服务。在安检处附近设立便民饮水机,纸杯,休息处等,方便群众,让群众感受到法院人性化的保障设施;将《安全检查规则》和有关规定标牌挂至安检处周围,使人知晓,消除不必要的误会。
四、规范安检文明用语。制定了文明用语,如“谢谢配合,请接受安全检查,请你理解”等,同时法警们互相纠错,共同提高,努力解决工作用语不规范,安检用语口语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