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人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借口借宿,半夜欲行不轨。日前,被告人李某某被鲁山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2年1月22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李某某酒后得知同村村民于某某常年在外,只有妻子赵某某在家,遂至于某某家中,见只有赵某某一人后,借口住宿,并在午夜不顾赵某某的反抗,强行将其推倒在屋内床上,用手卡住赵颈部,欲对赵实施奸淫,因赵反抗强奸未能得逞,赵挣脱后逃离现场。结合查明的案件事实及犯罪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据悉,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提出抗诉,该判决已经发生效力。
法官提醒,女性一人在家时,对不了解的男性要提高警惕意识,尤其是在深夜会客时,尽量有人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