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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 倾力为农村“三留守”人员撑起司法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4-05-09 11:40:27


    农村“三留守”人员是进城务工农民工兄弟的家属,农民工兄弟扮靓城市的同时,也牵挂着留守在农村的父母、老婆、孩子的安危。

    今年2月起,全省法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集中办理涉及留守群体的案件,解除农民工兄弟的后顾之忧。

    平顶山中院迅速行动,把此项活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抓手,贴近基层群众司法需求,对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案件,免除各种烦琐的手续,快速立案,尽快审理,尽快执行,倾力保护“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保卫农民工的后方家园。

    连日来,记者走进鹰城平顶山,采访当地法院从严从快办理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开展情况,亲身感受他们忠诚履职,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

    多措并举铺就绿色通道

    农村“三留守”人员由于法律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等原因,成为易受到侵害的弱势群体,需要给予特殊的司法关爱。

    专项活动启动后,平顶山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成立了以刘冠华院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和刑事、民事、执行、宣传四个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共同组织推进活动的开展。

    刘冠华院长要求活动办每天向其报告活动进展情况,建立了一案一信息、周报告、月讲评制度,组成督导组分赴辖区法院进行跟踪督导,迅速掀起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活动热潮。

    平顶山中院班子成员主动深入到“三留守”人员集中地点,了解实际情况,建立与辖区乡镇民政部门互动机制,掌握“三留守”人员现状的第一手资料。深入排查,摸清案件底数,建立专门台账,详细列明相关案件的性质、案由及案件所处阶段、执行情况等信息,逐案研究。

    根据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的特点,该院注重抓好“五个结合”,强化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实行专门合议庭与集中快办相结合。将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民事案件集中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合议庭”进行集中办理,进一步提升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坚持依法打击和优先保护相结合。对涉及强奸、侮辱留守妇女、拐卖留守儿童等刑事犯罪予以坚决打击,充分尊重妇女儿童的合法意愿,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依法给予照顾。

    ——注重依法判决与司法调解相结合。自觉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依靠村委会、妇联等组织,调动各方力量参与调解,及时化解纠纷。

    ——积极适用法定程序与“诉讼绿色通道”相结合。对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家庭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今年以来,对“三留守”人员共减、缓、免交诉讼15万余元。加大小额速裁程序适用,保证相关案件的快速审结。

    ——做好专项调研宣传与延伸司法服务相结合。大力开展专项调研工作,及时促使调研成果转化,指导审判工作,积极向党委、政府、教育、妇联、劳动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形成全社会合力,优化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

    多头并重撑起司法保护伞

    针对侵害“三留守”人员人身、财产权益的刑事犯罪高发的现状,平顶山两级法院坚持依法从快从重判处,坚决斩断侵犯“三留守”人员权益的黑手。

    辖区新华区法院在审理被告人林某诈骗71岁留守老人胡某一案中,法官对被告人林某、被害人胡某详细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告知林某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督促其在开庭审理前将诈骗被害人胡某的21700元全部退还。

    诈骗农村留守老人是近年来多发的案件,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平顶山中院在依法严惩犯罪人的同时,注重全力挽回受骗老人的经济损失,详细向老人讲授防骗的方法,提高留守老人自我防卫能力。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民商事案件,起因非常复杂,加强庭前、庭中、庭后等环节的调解力度,尽量以和谐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进农家院,开到田间地头,“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已成法官办案常态。特别是涉及家暴、赡养、抚养、监护、教育等类型案件,有条件的一律到纠纷发生地或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开庭,并通过庭审直播、人民陪审员参与等方式推行阳光审判,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3月28日,该院民二庭法官驱车百余公里到舞钢市深山区瓦房沟村开展巡回审判,经过多次耐心释法析理,成功调解了92岁高龄的肖老汉诉其子的赡养纠纷案件,消除了父子双方心中的芥蒂,修复了父子关系,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当场签下了调解协议,使老人深受感动,也得到了旁听群众的好评。

    肖老汉拉着法官们手,激动地说:“听说你们要来家开庭做工作,昨天我赶集买了肉,家门口有自家种的菜,你们为我的家务事操心了,中午一定要吃了饭再走。”法官们婉谢了肖老汉的盛情,匆匆赶往其他办案地点。

    在省高院统一部署下,平顶山中院连续五次开展了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先后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6300多万元,切实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平顶山中院把开展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作为继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的延伸,全力解除进城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把为农民工讨薪和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两项活动统筹安排,并力推进。

    对“三留守”人员申请执行的案件,优先安排人力、物力,穷尽执行措施,确保胜诉的“三留守”人员及时实现权益。特别是将涉及急需抚养、赡养的孩子和老人的案件作为执行的重点。

    活动中,郏县法院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司法为民新举措,畅通“诉讼绿色通道”,对确有困难的群众,实行诉讼费减、免、缓,切实保障有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群众打得赢官司。

    记者获悉,郏县法院在一周内执结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案件7件,有追索抚养费的,有追索赡养费的,执行标的额15.6万元,涉及留守人员21人,多名当事人是年逾八旬的老人。

    司法实践中,平顶山中院认识到,审理好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案件,及时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只是治标之举,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三留守”人员法律意识和自身保护能力才是治本之策。为此,他们积极组织辖区法院大力开展“维权法律法规直通车”宣传活动,主动深入到农村乡镇集会、中小学校、留守妇女打工集中的企业等地,针对农村留守群体普遍关心的实用法律问题开展宣传。

    近期,他们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万余份、便民联系卡2000张,惠及留守人员3000余人,增强了“三留守”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自我维权意识,也为全社会共同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多方联动合力关爱留守群体

    切实解决“三留守”人员问题,是党和政府重中之重的工作。

    平顶山中院从构建全社会对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入手,依靠党委领导和社会各界支持,积极加强与妇联、关工委、教育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构建协调联动长效机制,共同解决农村“三留守”人员问题。

    早在2010年,平顶山中院就成立了独立编制的少年审判庭,在全国较早试行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并联合政法委、公安、检察、妇联、团委等十余家部门制定了相关制度。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加强对犯罪未成年人生活环境的调查,对属于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着力加强跟踪帮教工作,符合封存条件的,严格进行封存,并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入学、就业等问题。

    3月26日,该院少审庭法官主动走进地处城乡接合部的蓝湾小学。该小学有学生1200多人,近1/3学生是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法官为学生们讲授一堂题为“做好自我保护,远离不法侵害”的法律课,赠送了《成长路上,我们与法同行》普法口袋书,以及该院拍摄的法制微电影《歧路彩虹》光盘,并对80余名留守儿童进行了心理辅导式的谈心活动。

    今年春天,平顶山两级法院多次开展此类“送法进校园”活动,数以万计的在校留守儿童增长了法律知识,自觉远离不良行为,快乐健康成长。目前,全市496名法官分别担任722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经常深入学校提供法律服务,年均受益师生达2万余人。

    该院还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牵头建立由妇联、民政、教育和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结对帮扶等工作制度,积极协调解决“三留守”人员的实际困难。

    目前,在市两级法院的积极推动下,许多行政村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工作站,如留守妇女关爱工作站、留守老人谈心室、留守妇女互助组或就业基地等,不少学校建立了学生心理辅导谈话室、“大手牵小手”结对帮扶制度等。组织青年法官志愿者看望慰问困难留守老人,为留守儿童捐赠图书、文具、运动器材等学生用品。定期组织法官深入乡村、学校,与村干部一起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了解他们遇到的问题,及时伸出法律援助之手。

    在司法实践中,平顶山市两级法院结合当地实际,选择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制定出规范意见,向有关部门提出了“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建议,健全联动保护和服务体系,为“三留守”人员撑起法律“保护伞”,让广大农村“三留守”人员感受到司法的阳光。

                                                                  

文章出处: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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