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正值河南法院系统”错案警示日”,鲁山法院适用人民观审团形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和被告人常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犯罪两起刑事案件。
庭审现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组成的观审团在旁听席第一排进行观审。庭审过程中,观审团成员认真听取公诉机关和辩护人的诉辩意见及被告人陈述,仔细查看涉案证据。庭审结束后,观审团成员在集体讨论发表各自意见的基础上,由共同推举的观审团团长汇总形成一致意见签名后提交合议庭,该意见将作为合议庭评议案件时的重要参考。
据悉,鲁山法院自2013年被确定为全省人民观审团工作试点以来,积极推行人民观审团工作,已适用人民观审团方式审理案件20件,总结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总体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