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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法院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官”活动

  发布时间:2014-09-30 09:19:33



解答群众法律问题

    鲁山县法院在“一村一法官“活动中,以“六个一”为切入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升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活动开展有声有色。这“六个一”为:一是一封“法官村长”公开信。在全面了解所包村庄情况的基础上,由法官亲笔撰写致全体村民的一封信,结合村民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详细介绍法官村长的职责和工作方式,并对相应工作标准作出承诺,该公开信经院长签字后,张贴在村委会所在地,便于群众监督执行。二是一张警民联系卡。警民联系卡上印有包村法官的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同时还印有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对法官入村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也便于院机关及时了解法官入村工作动态。三是一份入村工作日志。要求入村法官每天递交一份工作日志,内容包括入村时间、法官姓名、服务对象、服务具体内容和效果评价等方面,同时还包括服务对象的联系方式,以备核查。四是一个矛盾排查化解台账。规定每一名法官都建立一个动态的所包村矛盾排查台账,并根据矛盾的性质、化解难度等进行分类的基础上,逐案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处理期限,必要时可以请求院机关进行协助,以确保将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避免发生“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等现象,同时也实现了法律服务零距离、矛盾化解零成本、邻里感情零伤害。五是一名法官结对一名“留守”儿童。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增多、缺乏父母精神关爱的实际情况,规定包村法官要主动联系结对至少一名留守儿童,并从生活、学习、精神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帮扶,切实提高留守儿童的安全感,让在外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安心工作。六是一个入村工作考核表。考核表不仅包含法官入村工作的绩效成果,还要有重点服务对象对法官的评价,并加盖包村村委会的印章,并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深入不深入、作风转变彻底不彻底的重要参考。

责任编辑:尚艳华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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