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我院李俊峰院长等人到张良法庭检查工作,当去至法庭调解室时,恰值宋克己法官正在调解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李院长亲自参与案件调解,了解到案件基本情况是因原告白某因其父亲因务工受伤去世所获得的赔偿款70万元被其母亲何某和弟弟独占,心生不满,遂母子对簿公堂。李院长首先单独和被告何某交谈得知,原告自14岁便离家出走,近十年未曾回家看望过父母,对原告心存不满,故认为原告没有资格取得父亲赔偿款。了解到这个情况,李院长耐心的向被告讲法释理,使被告了解到虽然原告在其父生前未尽孝道,但其与父亲在法律上的父子关系不可改变,又通过相关案例说明了共有物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使被告认识到自己不向原告归还原告应得的赔偿款已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然后,李院长又对原告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诫原告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希望原告在这事后应得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趁母亲健在,多回家陪陪母亲,同时多对其上学弟弟多进行帮助、沟通,努力重塑已经破裂的亲情。通过李院长对原、被告耐心的调解,被告最终同意向原告支付13万元人民币,原告亦对此调解款表示满意,双方当场履行了该调解款。履行完毕后,原告又拿出2000元交给其弟弟,劝勉其好好读书,一家人热泪盈眶的抱在了一起……。原、被告临别之际,紧紧拉着李院长的手,感谢人民法院让一家人又重归于好,和和睦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