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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义气慷慨解囊相助 白眼狼饮水忘源无情更无义

  发布时间:2014-12-25 09:45:08


    20余年的发小,因一纸欠条对簿公堂,经法庭调解,借款人孙某向谢某还款7万元。

    故事还原

    即同村又同年出生的小伙谢某和孙某,自小感情很好,初中毕业后二人又一起去至鲁山县城打工。2008年,一向聪明能干的谢某看准商机在开了一个小饭馆,不到几年便小有积蓄,而和谢某一起到县城的孙某仍无起色。2011年,孙某因想从事出租车生意,但资金不够,向谢某借款7万元,谢某慷慨解囊,孙某向谢某出具了借条一张。2013年,谢某因生意需要,向孙某催要借款,孙某已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还款。

    故事结局

    今年10月,被逼无奈的谢某一纸诉状将孙某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令孙某向其还款7万元及其利息,同时向法庭申请财产保全,对孙某的出租车予以扣押,法庭审核后认为符合扣押条件,依法对孙某所有的出租车予以扣押。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故法庭应对谢某的请求应予以支持,但孙某主动提出调解,经法庭调解,谢某同意放弃利息,孙某同意归还本金,二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儒家尊崇的"仁、义、礼、智、信",并将"义"放在了第二位,足见“义”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但是,在现在这个快节奏的生活模式中,“义”顾不能丢,但要善察识人,决不能因情感的一时冲动和盲从,因“义”生事。

责任编辑:尚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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