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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沃土闪耀调解之星

鲁山法院获“优秀调解单位”殊荣 魏钰玺获“十大巾帼调解之星”称号

  发布时间:2015-02-09 17:15:40




    2015年2月4日,在平安河南调解之星评选活动颁奖盛典暨经验交流会上,鲁山县人民法院获得“平安河南优秀调解单位”荣誉称号,该院魏钰玺法官荣获“平安河南十大巾帼调解之星”荣誉称号。

    鲁山法院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将强化调解,向当事人做思想疏导工作做为稳定社会的重要举措,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民事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的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确保调解质量与效果。该院在工作实践中,总结了梯次调解法、感化调解法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尽力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调解工作多次被各级媒体宣传报道,多次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

    该院让河人民法庭庭长魏钰玺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高超的调解艺术办理各类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近年来,她办理的案件基本上都是以调解撤诉结案,《河南法制报》曾以《三年只写一份判决书》为题对她进行全面翔实的报道,省法院院长张立勇两次批示,要求在全省法院推广她的办案经验,她的事迹多次登上中央电视台,在社会各界特别是法院系统引起强烈反响,她多次获各级表彰,曾被评为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责任编辑:尚艳华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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