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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行政庭荣获全省行政审判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5-03-23 23:11:19


    2015年2月25日,鲁山县法院行政审判庭被省高级法院表彰为“2014年度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该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三光被表彰为“2014年度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鲁山县法院行政审判庭以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司法理念,积极发挥行政审判的司法导向功能,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当促进社会和谐的“平衡器”。一是加强结案后的协调指导,对审判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014年发出司法建议5条,有效提高了行政机关预测法律风险的能力,有力地推动了行政机关更好地服务群众。二是积极探索实施新型合议庭,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审判质效显著提升。三是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创立了行政诉讼案件“中医疗法”,通过“望、闻、问、切”的“四步法”,案件处理精益求精,成效显著。四是建立与县法制办、公安局、人社局等部门经常性的沟通服务机制,完善与行政机关协调服务平台建设,妥善做好疑难复杂案件的化解工作。五是认真研究分析行政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探索裁判权与执行权分离(“裁执分离”)的工作机制。2014年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07件,其中经协调后原告撤诉的有214件,协调撤诉率达52.6%,且未出现新的涉诉上访案件,有力地推动了法治鲁山建设。

    近年来,该院行政审判庭先后多次被表彰为省、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并且自2011年起连续名列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第一名。

责任编辑:尚艳华    

文章出处: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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