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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法院团委喜获市“五四红旗团委”等殊荣

  发布时间:2015-05-27 17:27:19



    4月28日,在共青团平顶山市委表彰大会上,鲁山县法院团委荣获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这是鲁山县唯一获得此荣誉的单位。此外,该院张良法庭、中汤法庭被团县委授予“青年文明号”,陈玺暄被团县委表彰为“新长征突击手标兵”,吴家宝被团县委表彰为“模范团干部”,李亚楠被团县委表彰为“优秀共青团员”。

    鲁山县法院团委于2014年下半年成立后,在院党组和团县委的领导、支持下,在全院广大青年干警的共同努力下,紧密围绕该院审判执行工作重心,在立足岗位,务实工作的同时,又通过开展“传承五四薪火、展现青春风采”主题演讲比赛等多种益于青年干警的活动,展示青年干警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同时也为青年干警营造出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

    鲁山县法院团委将以此次获得市“五四红旗团委”为新起点,戒骄戒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强化制度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为宗旨,让人民群众能够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能够感受到鲁山法院青年法官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能够感受到鲁山法院青年法官“接地气”的为民情怀,争取再创佳绩!

责任编辑:尚艳华    

文章出处:机关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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