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市中院刘鹏华副院长一行到鲁山县法院调研指导小额诉讼工作。
调研过程中,刘院长一行与该院林继五、张燕伟等院领导及民事审判庭长及部分法官进行座谈。座谈会上,刘院长结合全市法院的小额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与大家充分交流,并对一线立案、办案法官提出的小额诉讼是否提高审判效率、争议不大标准如何掌握、如何确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等问题,结合全省法院系统的成功经验,进行一一解答。针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刘院长还表示大家提出的意见很要研究的必要,我们下一步也将进一步加大小额诉讼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的研究,力争为我市小额诉讼工作开展扫清障碍。
针对小额诉讼工作开展,刘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他说,6月24日上午,全省法院小额诉讼推进暨现场观摩研讨会在焦作召开,会议就小额诉讼的意义以及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明确将我省小额诉讼适用标的金额标准提高到1.5万元,同时还明确对于符合小额诉讼标准而未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二审法院一律以程序违法发回重审。这次按照刘冠华院长的指示,开展的小额诉讼开展情况的调研座谈,既是一次调研会,同时又是一次推进会、部署会,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二要针对目前小额诉讼存在的问题,要在深入分析法官抵触、当事人不理解等问题产生原因的基础上,通过严把立案“入口关”、加大案件评查、监督检查等审判“出口关”,进一步强化应当适用小额诉讼未适用就是程序违法的意识,从重程序、讲规范的高度落实小额诉讼制度。三要抓好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过程中有关经验教训的总结。及时做好与上级法院的沟通联动,特别是在程序适用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反映,共同解决。同时,要举全院之力为小额诉讼工作开展“开绿灯”,重点解决判决后的答疑和信访稳定工作,确保不给一线法官增加新的工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