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以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庭长严凤香为组长的庭审评查组一行到鲁山县法院观摩评查庭审。
本次观摩评查的是一起人身保险合同案件,原告之父赵某某于2009年2月9日与被告某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为原告赵小某投保了《康宁终身保险》(2007修订),保险金额为17000元,保险期间为终身。2014年1月7日,原告患脊髓膜膨出等重大疾病到郑州大学某医院住院治疗。2014年1月21日原告出院。原告因病导致截瘫,被评定为二级伤残。2015年2月3日,原告之父到被告公司申请理赔,被告以原告为先天性疾病导致重大疾病,属于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免除条款为由,拒绝赔付,遂引起诉讼。
本次庭审由民一庭庭长邓丽娜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过程中,法官、书记员、法警严格规范着装,庭审用语规范、文明,法庭审理层次清晰,争议焦点归纳准确,调查、质证、认证紧紧围绕争议焦点展开。
整个庭审规范有序、秩序井然。评查组成员表情专注,认真、严肃观摩庭审全过程,感受法官对庭审的组织和驾驭,并将发现的问题一一作以记录,按照评分标准严格打分。庭审结束后,评查组成员还专门召开了庭审观摩评查反馈会,分别对本次庭审情况进行了点评,并与主审法官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指出了庭审中存在的一些瑕疵和不足,对法官当场进行指导。此次庭审观摩评查,对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