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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酷暑调解再审难案 案结事了解争端

  发布时间:2015-07-28 16:48:08


    鲁山县法院五楼审监庭办公室内,再审案件的当事人陈某某一手拿着刘某当庭支付的赔偿款,一手拉着县法院审监庭南庭长的手说:“南庭长,谢谢恁帮俺调解了这案子。恁都不知道,因为这个案子,俺跟着生了多少窝囊气。这几年,俺一家啥都木干,就顾着打官司了。现在案结了,事了了,不管赔钱多少,俺终于能安安心心的过日子了。”

    原审原告陈某某在给同村村民刘某建房过程中,不慎从房顶摔下受伤,经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为六级伤残,遂引发人身伤害赔偿诉讼。原审被告刘某以自己把房子承包给第三人、与原审原告之间没有雇佣关系以及原审原告的伤残等级不实为由,拒绝赔偿。该院一审支持了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后经法定程序该案又进入了再审程序。

    审监庭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经过认真分析,认为如果简单的一判了之,不仅不能平息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还有可能为以后埋下信访隐患,应该尽力做好法律解释工作,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才能实现案结事了,因此,承办法官以尽量调解结案为指导思想,多次冒着35度的高温酷暑,前往当事人家中做调解工作,并将当事人双方的情况尽量真实客观的展现出来,以帮助双方找出一个都能够接受的意见,通过反复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并当庭履行完毕,也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据悉,该院审监庭近一个月办结的四起再审案件均以调解结案,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尚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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