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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进驾校公开审理危险驾驶案

  发布时间:2015-09-15 21:22:47



    9月10日上午,鲁山县法院联合县公安局、检察院在鲁山县万通驾校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这是该院近年来首次尝试对刑事案件进行巡回审判,该县多所驾校的200余名学员齐聚于此,全程旁听案件庭审过程,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贾某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15年7月23日21时许,其再次酒后驾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被告人贾某血液中的乙醇成分含量为195.1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最后,法庭当庭宣判贾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之所以选择在驾校进行巡回审判,是因为该县公检法三部门通过联合调研发现,近年来因饮酒、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主要发生在驾龄短、安全意识差的“初上路者”。鲁山县法院以在驾校开展巡回审判的方式,为学员们打个“预防针”,并通过庭审过程全面展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过程及心路历程,实效性强,既有利于扩大普法宣传效果,又能有效地起到威慑作用。

责任编辑:任超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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