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9日,鲁山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将法庭搬到了鲁山县城南新区某村村委会,就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闻讯赶来的近百名群众旁听了庭审过程。
今年65岁的张大妈育有三子,老伴去世后,身患多种疾病没有生活来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给付生活费。张大妈的大儿子和三儿子在庭前主动表示要尽赡养义务并达成了和解,因此本次庭审出庭的被告为张大妈的二儿子王某某。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对当事双方进行了调解,旁听群众也主动帮助劝解并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通过这次巡回审判也给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